十里河商会“优秀党员”、“党员商户诚信之家”开始评选
发布时间:
2010-06-05 00:00
来源:
根据市委、区委、乡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文件精神,为隆重纪念建党89周年,激励广大党员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,弘扬正气、振奋精神,2010年,十里河商会党总支在对地区流动党员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,针对各市场具体情况,经总支委员会决定,对党支部做出相关调整,并就2010年十里河商会党总支“优秀共产党员”和“党员商户诚信之家”的评选表彰活动做出具体安排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关于评选表彰“优秀共产党员”和“商户党员诚信之家”活动的安排:
(1)评选表彰名额
十里河商会优秀共产党员8名
十里河商会党员商户诚信之家8名
(2)评选表彰范围
1.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:十里河商会各理事单位在职职工流动党员和流动党员商户。
1.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:十里河商会各理事单位在职职工流动党员和流动党员商户。
2.党员商户诚信之家评选范围:在十里河商会各理事单位经营的流动党员商户。
(3)评选条件
1.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:
政治坚定 履行《党章》规定的党员义务,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,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,带头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,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。
爱岗敬业 具有较强的开拓进取意识和责任意识,坚持求真务实、爱岗敬业,任劳任怨,刻苦钻研业务,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,充分发挥共产党员模范作用。
作风优良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发扬艰苦奋斗精神,密切联系群众,积极做好宣传、组织工作,努力为群众办实事,受到群众好评。
廉洁自律 模范尊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,办事公道,严于律己,自觉抵制不正之风。
2.党员商户诚信之家评选条件:
政治可靠、品德端正 政治立场坚定,对党忠诚。恪守职业道德,坚持原则,顾全大局,乐于奉献。
品牌形象好,重承诺、守信用 在市场有一定的品牌带动效应,诚信经营,客户投诉率为零。
清正廉洁、群众认可 克己奉公,严守法纪,为人谦虚,平等待人,综合表现突出,群众基础好。
(4)评选步骤
1.组织部署 各支部根据通知要求,对照评选范围、条件和分配名额,组织开展推荐工作。
2.题名上报 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,召开支部会议,最终确定获奖人员。各支部务必于6月20日前将《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》、《党员商户诚信之家登记表》、主要事迹材料上报商会党总支。
3.命名表彰 “七一”期间,召开十里河地区纪念建党89周年大会,进行表彰。获奖人员名单在《十里河商报》上公布。
如有问题请致电:87365357,联系人:何洁。
请点击下面链接,下载《优秀党员登记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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